網上有很多關于pos機成不法分子牟利工具,瀏陽一通信公司員工非法轉賣他人手機副卡400余張的知識,也有很多人為大家解答關于pos機成不法分子牟利工具的問題,今天pos機之家(m.51zrwd.com)為大家整理了關于這方面的知識,讓我們一起來看下吧!
本文目錄一覽:
pos機成不法分子牟利工具
網絡圖片
瀏陽日報訊(記者 李小雷)為了牟取非法利益,身為瀏陽某通信公司工作人員的李某竟然非法轉賣他人手機副卡400余張,涉嫌給電信詐騙團伙提供了便利。近日,李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來,瀏陽發生多起電信詐騙案件,警方在介入調查后,發現犯罪嫌疑人鐘某、張某等人所使用的手機卡均為他人名下的手機副卡。
經審訊,鐘某、張某供述了手機卡來源,系通過瀏陽某通信公司工作人員李某購買而來。因李某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警方依法將李某傳喚到案。
面對警方的訊問,李某如實交代了利用工作便利,私下向鐘某、張某銷售他人名下手機副卡的犯罪事實。
去年3月份,李某通過某汽車品牌車友群結識了犯罪嫌疑人鐘某、張某。兩人得知李某在通信公司上班后,遂向其提出購買手機卡的意向。
為了牟利,李某利用幫客戶開卡的機會,在未經客戶同意的情況下,非法獲取客戶的個人信息,違法開辦手機卡副卡,并以65元每張的價格轉賣給鐘某和張某。
經查明,2019年3月至8月,李某共計向鐘某、張某等人轉賣手機副卡400余張,非法獲利2.6萬余元。
新聞提醒警方敦促“幫信”涉案人員主動投案本月自首可獲從輕處罰販賣手機卡、銀行卡及對公賬戶為各種電信詐騙犯罪提供了便利,已經成為助推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黑灰產業”。為降低電信詐騙發案率,5月11日,長沙警方發布通告,敦促買賣身份證件、銀行卡、手機卡或對公賬戶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
《通告》鄭重告誡,買賣身份證件、銀行卡、手機卡或對公賬戶違法犯罪人員要認清形勢,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2020年5月31日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買賣身份證件、銀行卡、手機卡或對公賬戶違法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行為人盡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后將行為人送去投案的,視為主動投案。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懲處。
警方呼吁,凡知悉買賣身份證件、銀行卡、手機卡或對公賬戶違法犯罪人員情況等信息的公民,應積極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將對檢舉揭發人員的信息依法予以保護和保密,并給予獎勵;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構成違法犯罪的,將依法懲處。
同時,警方也提醒不要圖一時之利,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證件、手機卡、銀行卡、支付二維碼、銀行對公賬戶、POS機等,不要為了蠅頭小利而成為不法分子的幫兇。
以上就是關于pos機成不法分子牟利工具,瀏陽一通信公司員工非法轉賣他人手機副卡400余張的知識,后面我們會繼續為大家整理關于pos機成不法分子牟利工具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